取药用药温馨提示

一、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下列情况:

1、有无药物过敏或不寻常的用药经历;

2、是否怀孕或正在哺乳;

3、是否有肝、肾功能欠佳情况;

4、最近两周内的用药情况。


二、取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
1、按照卫生部规定:为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,药品一经发出,不得退换;

2、请核对姓名及药品,当面点清药品种类及数目,并检查药品包装;

3、应清楚药品的用法、用量,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;

4、请认清内服、注射、外用、滴眼、滴耳等标记,不可混用。


三、用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
1、请遵照医嘱服药,不要漏服、多服或随意中途自行停药;

2、每次用药之前,应仔细注意用法及标识、使用说明书,尤其要注意失效日期;

3、对有特殊用法的药品一定要按医嘱或药师交代的方法使用;

4、严格遵守服药次数及方法:

每日二次表示早、晚服用(应每隔12小时服药一次);

每日三次表示早、中、晚服用(应每隔8小时服药一次);

每日四次表示早、中、晚及睡前服用(每隔4小时服药一次);

饭前用药表示药物需在进餐前30-60min服用:

饭中表示进餐时服用;

饭后表示进餐后30min服用;

睡前表示睡前15-30min服用;


四、用药后的注意事项:

1、任何一种药品都可能产生不良反应,有些不良反应需要特别注意必要时请医生及时处理;

2、切勿因病情稍有改善或消失而随意停药,应按照医嘱完成疗程。


五、药品存放的注意事项:

1、药品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处,避免阳光直射;

2、不同的药品最好不要放在同一容器内,以免误取,在药品没有用完之前不要把标识撕掉;

3、药品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以免儿童误食;

4、除非另有标示,液体药品不宜冷冻;

5、如需低温保存的药品,一定要按说明书的要求冷藏;

6、已开启使用的胰岛素应放置在室温(25度)阴凉的条件下,保存期限为1个月左右,否则易造成注射量不准,影响治疗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