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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5.04.10

1.‌目的:提升医务人员专业能力,适应医学技术发展,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。

2.‌适用范围: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(医师、护士、药师、技师等),含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。

3.‌学分要求‌年度目标‌:全院学分达标率≥95%,每年每人不低于‌25学分‌。

4.‌分类要求‌:临床医师/护士≥15学分需与专业相关,医技/药技人员≥10学分需与岗位技能相关。

5.‌学分获取途径:‌远程教育(≤10分)、院内‌学术活动(≤10分)、省内外学术会议(须科教科备案)、‌进修学习、发表论文、课题立项等。

6.‌学分登记‌统一平台通过“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”实时录入学分。

7.学分‌审核周期‌:每季度末集中审核,本年12月20日前完成年度核验。

8.实施路径‌

8.1‌院级项目:科教科组织院内学术讲座(邀请三甲医院专家或院内高职称人员主讲),授予院内自管Ⅱ学分不超过10分。

8.2‌个性化学习:根据科室需求定制学习计划(如急诊科年度急救技能培训、病历质控培训等)或参加相关专业的学术会议。

9.考核机制:个人‌年度学分未达标者,取消当年评优、晋升资格。‌连续两年未达标则暂停处方权/操作权限,待补修合格后恢复。‌科室未达标≥95%的,纳入年度目标考核。

10.组织保障:成立‌领导小组,由院长任组长,分管副院长、科教科主任任副组长,各科室主任为成员。‌职责分工:‌科教科统筹计划制定、学分审核、项目申报。‌科室织本科室人员参与学习,提交学习需求。

11.本制度解释权由科教科负责解释。